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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对工程建设领域社会投资类项目实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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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知》明确提出,对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社会投资类项目实施“用地清单制”。即在土地供应前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等18项评估普查事项,形成“用
《通知》明确提出,对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领域社会投资类项目实施“用地清单制”。即在土地供应前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等18项评估普查事项,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并依法依规将相关费用纳入土地出让成本。
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所进行的一次重大“放管服”改革,具有以下突出亮点:
10月8日下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友,介绍《关于威海市社会投资类项目实施“用地清单制”的通知(试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一步,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重心下沉,服务前移,持续用好“用地清单制”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助企减负增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努力为稳定全市经济大盘提供坚强保障,为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记者 连宁燕
近日,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威海市社会投资类项目实施“用地清单制”的通知(试行)》(威自然资发〔2022〕48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威海市范围内针对社会投资类项目推行“用地清单制”改革。
聚焦压时间,变“供地后评估”为“供地前评估”。以“政府干”取代“企业跑”,在土地供应前,政府组织完成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在内的全部18项评估和普查工作,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并出具审查意见,形成全量化用地清单,最大限度缩短二级开发建设前期评估、调查、论证工作周期,仅各类评估评审报告制作就可为企业节约近90天的时间。在土地供应阶段,全量化用地清单将向社会公布,实现一次性告知,便于拿地企业提前充分了解规划建设刚性要求和宗地现状情况,受让单位可提前开展建筑方案设计工作,为后续工程规证、施工许可等后续手续快速办理提供保障,用审批的“减法”换来发展的“加法”,提升企业获取信息的便利度。
聚焦降成本,变“企业买服务”为“政府送服务”。采用“政府买单、普惠企业”的方式,变“企业逐项买服务”为“政府一次性送服务”,由各区市政府(管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完成原来由企业各自进行的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环节,实现“生地”变“熟地”,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拿地成本,预计单体项目最高节省费用近4万元/亩。
聚焦减环节,变“单项评估评审”为“整体评估评审”。在评估前置的基础上,由政府对评估评审和普查事项进行“总体把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简化相关环节和申请材料或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压缩审批时限,让企业实现成果共享常态化。
文章来源:《工程与建设》 网址: http://www.gcyjszz.cn/zonghexinwen/2022/1009/1093.html